| 来安县商务局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2008年度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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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12 10:37 文章来源:来安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8年度,来安县商务局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在县政府和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品公司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完善监管措施,强化监督检查,执法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08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1、来城屠宰场生猪进点屠宰率大幅上升。2008年度,来城屠宰场进点屠宰生猪25711头,比同期11238头,增加14473头,增长128.80%,完成全年计划12000头的214.26%。
2、来城定点屠宰率达到100%。通过强有力的监管,全年没有发现私屠滥宰现象,屠商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3、市场稳定,猪肉食品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全年无一起因食用猪肉引起食品安全事件,无一起因购买猪肉质量问题引起投诉,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2008年度的主要工作
1、抓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今年,来城定点屠宰场预计宰杀生猪25711头,比去年11238头,增加14473头,增长128.80%;实现税费124.1万元,比去年增加65.97万元。
①及时调整组织,加强领导。按照县政府领导的要求,局长任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联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一名副局长任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大队大队长。
②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执法大队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宣传培训计划》、《大队长工作职责》、《副大队长工作职责》、《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考勤制度》、《奖惩制度》、《执法队员工作守则》和《执法队员稽查补助费发放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充分调动执法队员的积极性,做到奖勤罚懒。
③分片包干、定岗定责。针对来城市场和屠商的具体情况,把来城市场分成永阳、建阳、清流、安乐等东南西北四片,实行分片包干、定岗定责,把每片区域落实到具体执法队员,把每个执法队员的任务落实到具体屠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定期轮岗。全体执法队员根据各自监管的市场情况按时上下市场,全过程进行监控。在分片包干的同时,对市场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全体执法队员集中整治,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统分结合,灵活机动,既调动每一个队员的积极性又充分发挥大队的整体力量。
④加强日常监管。来城食品公司屠宰场肩负着为来城及周边乡镇各大市场提供合格猪肉等合格生猪产品的任务。今年以来,该屠宰场日均宰杀生猪量在70头左右,中秋节当天更达到历史上从未有过的185头,加强对该屠宰场的日常监管是执法大队的监管重点。每天凌晨2-3点由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带领执法队员蹲守该屠宰场,从开宰一直到结束,全过程进行监管,对屠宰户数量和屠宰头数逐一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防止屠宰病死生猪,以及对生猪、猪肉进行注水等违法行为。加强宰前宰后检疫检验工作,宰前要求屠宰户提供《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等相关手续方可进场屠宰,杜绝屠宰病死生猪及“白条肉”上市。今年1—11月份,共检出病死猪202头,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杜绝了病死猪肉流向市场。加强对市场及屠宰户的监管,执法大队每周组织一次市场突击检查,每月组织一到两次上户突击检查,全年共组织市场检查48次,480人次;组织上户检查12次,120人次。奥运期间共组织市场突击检查4次,40人次;组织上户检查2次,20人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私屠滥宰现象。
⑤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威力。针对节日和一些特殊日期,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08年3月15日凌晨,联合执法大队在水口收费站截获过境我县销往南京的病害猪肉2头175公斤,对病害猪肉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对货主给予了2万元的严厉处罚。通过联合执法,加大了执法力度,威慑力很强,对屠宰户震动很大。目前,来城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100%,市场上无私宰和病害猪肉,全年无一起因食用猪肉引起食品安全事件,无一起因购买猪肉质量问题引起投诉。
⑥在县局的领导下,配合县食品公司高标准改造屠宰场。在县政府的支持下,食品公司在现有的屠宰场的基础上,筹资近110万元增建一个600平米的大跨度的钢结构房屋,添置一条半机械化的屠宰加工生产线,已于7月8日竣工投入运行。为防止在屠宰场改造过程中发生屠宰税费流失,执法大队顶住压力,坚持进场定点屠宰,在屠宰场改造的3—6月份期间,来城食品公司屠宰场进点屠宰生猪5434头,比同期2790头增加2644头,增长94.5%。现在的屠宰场在全市是一流的,为规范生猪屠宰市场秩序、保障安全屠宰、减轻劳动强度、增加屠宰数量、保证猪肉质量、确保消费者的肉食安全提供了物质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素质。一是对全县屠宰厂(场)点的负责人培训4次,对执法人员培训10次,主要是学习新的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规定、办法,学习执法大队制定的全年工作计划、考勤制度、奖励制度等。二是在“3.15”活动期间向来城永阳、清流、建阳、安乐等猪肉经营户印发宣传材料500份,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3、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树立执法大队的良好形象。一是及时总结上报执法大队的工作情况。全年共印发执法大队工作简报9期,上报元旦、“五一”、“国庆”、“奥运”等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及半年、全年猪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4份,端午节、中高考、中秋节、省市“两会”等重点时期各种专项工作情况汇报5份。二是在省商务厅“安徽商务之窗”网站发送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信息10条,扩大宣传面。三是积极参加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的“来安县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来安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等各项专项工作活动和市定点办组织的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情况检查,虚心学习别人,积极宣传生猪定点屠宰政策和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现状。四是将本大队的各种制度、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大队的日常监管工作掠影等制成板块公布上墙,提高视觉效果。
4、改善办公条件,加强硬件设施建设。2008年,对执法大队的2间办公室进行了装修,添置了办公桌椅,购置了电子化的办公用具,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执法现场提供了存照。目前,执法大队的办公环境和条件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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