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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食品公司屠宰场实行统一屠宰
2009-03-07 17:46  文章来源:来安县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储成虎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来安县食品公司屠宰场,从1995年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以来,屠宰生猪26万多头,特别是2008年,进场屠宰生猪2.5万头,比同期增加1.4万头,是历年来最多的,为来安的生猪屠宰事业和保障来城人民吃上放心肉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随着城市人口和肉食品消费量的增加,设施简陋、屠宰方式落后的县食品公司屠宰场,已经远远不能适应需要。
2008年,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食品公司筹资110多万元,其中县政府投资70多万元,对原有的屠宰场进行了彻底改造,新建了600平方米钢结构大棚,购置了一条自动生产线,硬件设施已经达到了规范屠宰的要求。同年7月8日正式运行后,由于历年来屠商形成的屠宰习惯,所有进场生猪仍然由屠商自行宰杀,屠宰环节混乱,屠宰场内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
为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坚持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相结合,全面整治生猪屠宰过程中及生猪产品添加剂的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生猪屠宰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对生猪产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杜绝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现象,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发展,在县商务局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和县食品公司的精心组织安排下,于2009年2月26日(农历二月初二),对生猪屠宰环节进行规范,实行统一屠宰。具体做法是:
1、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操作流程》的规定,屠宰场组织10名专业屠宰工人,实行定岗定位。在电麻、刺血、浸烫、脱毛、提升、开仓、劈半等环节由专人负责操作机器完成。
2、所有进场生猪的屠宰,全部由屠宰场组织专人负责,屠商不得随地自行宰杀生猪。
3 、屠宰场新设内脏专用处理间,所有生猪的下水由专人在内脏处理间进行处理,避免污水对肉品造成污染。
4 、添加10张摆放肉品的专用平台,所有肉品通过轨道摆放在平台上,进行检疫检验并加盖印章,真正做到头、蹄、内脏、肉品四不落地。
5、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场区设有检疫室,建有病害生猪及其肉品无害化处理间,对病死生猪及检疫出的不合格肉品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通过实行以上措施,县食品公司屠宰场彻底结束了十几年来不规范的手工屠宰方式和野蛮屠宰行为,减少了噪音,大大提高了屠宰机械的利用效率,杜绝了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现象,改变了生产车间内人员拥挤混乱状况,改善了屠宰场内的卫生环境,有力保证了生猪产品的质量,真正让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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